第一百九十七章 刺不刺激?(求月票)
那为什么要免费给人家上课呢。
还不是因为苏超吗?
越描越黑,还不如别解释呢。
“你看,你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他,他也有什么都想着你,这不就像是小两口过日子吗?”
林叔叔觉得这样就挺好。
一起努力才能把日子过好,至少说明不是一头热乎。
“叔,你喝多了吧!”
林知梦气得胸疼。
一定是苏超这小子说了什么,才让她叔叔这么笃定。
行行行,等你回来咱们再算账。
你有本事不要回来了!
“好好好,他不是,我知道不是了,我等会就销掉那张支票。”
林叔叔被说服了。
“叔!”
林知梦少有的动怒了。
“唉,我说是吧,你非说不是,我说不是吧,你又不乐意了,从小就难伺候……”
林叔叔嘟囔着抱怨。
“没事的话我挂了。”
林知梦不想再听她叔胡说八道了。
她和苏超清清白白的姐弟关系,怎么就被误会成这个样子了。
“你十二月的生日打算怎么过?”
林叔叔打电话还有别的事情,他不想看着这俩小姐妹一起冷冷清清的过生日。
“到时候再说吧。”
林知梦听到生日就觉得头疼,她不明白生日有什么好过的。
倒是苏超,过个生日像是捡了什么大便宜似的。
“实在不行,可以让苏超陪你过,内地也有那种很浪漫的餐厅,两个人,点很多蜡烛……”
林叔叔不怕死的继续挑衅。
我就不信你能隔老远用电话线勒死我。
“叔,你再这么说,我就……”
林知梦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威胁电话对面的叔叔。
平日里的淡然都快维持不住了。
“不说了不说了,我先挂了,唉,不让说就不让说,害羞不承认,你也有害羞的时候……”
等到林知梦再想说什么的时候,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
而林知梦拿着电话愣了一会,才把话筒放回电话机上。
苏超见过了林叔叔,拿到了百万支票,接下来就按照计划去见林夕了。
他约了林夕再见面。
林夕这个屁股歪着的人,是他的重点照顾对象。
只要有机会,他就不放过。
林夕本来不想见苏超的,他上次见到苏超之后,心里难受了好几天。
这段时间,铺开稿纸写写画画,半天都作不出几句词。
这种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他也知道自己钻了牛角尖。
有人能写出让他也觉得巧妙的歌词,而且全都写到他心坎里,他应该引为知己才对。
大家都是文化人,彼此之间把酒言欢。
传出去绝对是一段佳话。
然而,苏超是内地来的,林夕本能地觉得内地落后,已经成了文化荒漠。
他们应该仰望自己。
而不是让自己平视他们。
他们不配!
所以,他和苏超注定无法成为朋友。
本来不打算见面的,奈何苏超说他又创作了一首歌。
而且和林夕的风格相似,想请林夕帮忙看一看。
风格相似是什么鬼!
林夕是个非常有好奇心的人,也正因为这份探知欲,才让他写出那么多好作品。
他一开始有个正常取向。
后来因为太好奇男人的滋味,就步入了羊肠小道。
苏超说有一首和他风格相近的新作,他就忍不住诱惑,再一次把苏超请到了家附近的那家良友冰室。
“不好意思,我最近有点……惹人非议。”
苏超笑了笑,向林夕伸出手。
林夕犹豫了几秒,还是和苏超握了一下。
《再见二丁目》《你的名字我的姓氏》,两首歌加一起十四万。
已经非常不便宜了。
折扣都打的不算多,尤其是《再见二丁目》,打了个可有可无的九折。
但苏超还是咬咬牙都买了下来。
我活不活无所谓,我只想让你写不出来像样的歌。
可惜,第三件商品这个月是属性丸。
三颗创作属性丸。
这三颗小丸子,打了八折,要价两百四十万。
属性比经验更珍贵,增加的是天赋。
贵也正常。
其实苏超不怎么在乎天赋这玩意,反正他能薅别人,有没有创作天赋无所谓。
他觉得可惜的是系统不够智能。
一个人商店里的东西被买走,其实对这个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买走了唱功经验值,并不会降低这个人的唱功。
买走了属性点,也不会减少这个人的天赋。
甚至就连歌曲被买走了,人家还是一样能够创作出来。
所以,苏超必须在系统提示的创作时间之前,让这个人听到这首歌——既然听到了,再照着创作就属于抄袭了。
如果薅走了就没了,苏超还真有兴趣把林夕薅成个白痴。
“先听听这首《我》……这是我给张国容写的。”
葡萄园里/响起水仙子的赞歌/我是什么/是万世沙砾当中一颗……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这首《我》分成粤语版和国语版,作词正好就是林夕。
林夕听了听,脸色稍微好了一些,这首歌确实还不错,但是和之前的《约定》和《难念的经》比还是差一些。
这小子也不过如此。
之前的两首歌可能是走了狗屎运。
“还有这首,这首《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我打算送给张学友,听说他快要结婚了。”
苏超一本正经地说道。
他的包如同一个无底洞,随时吞噬着一切。
让还以为苏超只带来了一首歌的林夕美梦破碎。
“张学友知道吗?”
林夕的手稍微有些颤抖,张国容、张学友,这些原本都是他的忠实大客户啊。
王妃上次从苏超那里拿到了一首《红豆》,还专门放给他听,气得他好几个晚上都睡不好觉。
当然,他还是有自信比苏超作词更强的。
只是觉得苏超手里攒了好歌,有备而来,才让他一时半会拿不出更好的来打苏超的脸。
他和苏超见面,既是一种交流,也是一种较劲。
“他现在还不知道,张学友是我最喜欢的歌手,我听说罗美薇打算放弃自己的事业,退出影坛,全心全意地在家相夫教子,并将自己的英文名字以张学友的姓氏冠名为May Cheung,我被他们的爱情故事打动,给他们创作这首歌,你听听……有没有那种感觉?”
苏超一脸期待的看着林夕听歌。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
“有……有感觉,我觉得他们应该会很喜欢。”
其实,林夕的面色已经很难看了,这首歌显然又写到了他的心坎上。
如果他来给张学友写词。
估计也是写类似这种。
能不能比得上都不好说,更别说超越了。
林知梦实话实说。
就苏超那个雁过拔毛的性子,他费那么大劲搞电影,就不可能是为了赔钱。
必须要让大侄女认清她自己的内心。
你坠入爱河了,小姑娘。
“苏超有点儿本事,应该是不会赔太多的……”
林知梦只好耐心的解释一下。
广告公司还没成立,就接了个一百八十万的大单子,有二三十万的利润,拿10万占10%,不就相当于直接参与分钱吗?
雷神不想占苏超的便宜。
“你觉得超仔这部电影会不会亏钱?”
林叔叔又问。
但是该怎么解释呢。
难道要说自己免费为苏超的培训班学生上课。
她知道苏超不容易,初次见面的时候,这个大男孩非常窘迫,为了一把吉他都要分期。
“他为什么给你10%的股份啊,也给了别的女孩子吗?”
劳力士谁也不嫌多啊,自己都没那一款呢,也不见侄女送给自己。
“他给了我10%的广告公司股份,那个属于还人情,我不想欠他的。”
林叔叔毫不客气的反问。
“……”
林知梦当然明白叔叔为什么这么问。
“男朋友?”雷神随即就想到哪里出了问题,立刻否认:“他不是我男朋友,叔你误会了。”
“你把劳力士送给他了?”
叔叔那边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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